路政執(zhí)法裝備具體有哪些路政器材?
發(fā)布時間:2018-03-26 14:38:38
路政裝備應包括監(jiān)督檢查專用車輛、通信設備、辦案用裝備,浙江涌金安防科技可以一站式采購:
(錄像機、照像機、照明燈、卷尺、標尺、繪圖工具等)、辦公用裝備(桌椅、電腦、打印機、激光掃描儀等)、清障機具裝備、安全保障裝備(警示標志、標牌、指揮棒、各種工具、滅火器、頭盔、武裝帶、反光背心等)、服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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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政裝備管理制度
為提高路政大隊裝備使用效能,規(guī)范路政裝備的保管、保養(yǎng)、使用,保障路政裝備的完好,確保路政執(zhí)法隊伍的規(guī)范化建設,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條適用范圍。本制度適用于路政大隊所有路政裝備的管理。
第二條職責。路政大隊指定專職裝備管理員負責路政裝備的管理工作。具體負責大隊范圍內(nèi)的裝備登記、保管、維護、領用、換發(fā)等相關事宜。
各治超站、巡查中隊,指定一名同志專職負責裝備管理工作。
第三條路政裝備包括:執(zhí)法車輛、監(jiān)控設備、照相攝像機、執(zhí)法記錄儀、檢測儀器(塔尺、卷尺)、稱重儀器、電腦、打印機、辦公桌椅、停車示意牌、強光手電、定位爆閃燈以及單兵全副裝備等。
第四條路政裝備的采購由路政大隊向段委會申請,由段部統(tǒng)一采購配發(fā),也可由段部批準后大隊自行采購。
第五條路政裝備一經(jīng)配發(fā),實行專人負責管理,建立裝備管理臺賬,對所有裝備進行編號,按類別分別建檔。